铭文内容分两段,上段是周康王对盂的告诫,下段是周康王对盂的赏赐。在告诫之词中,周康王道:“酒无敢酖 ……我闻殷坠命,唯殷边侯、甸与殷正百辟,率肄于酒,故丧师。”大意为:“不敢沉湎于酒……我听说商朝之所以坠丧天命,是因为他们的诸侯和朝中的各级官员都酗酒,故而完全失去了民心。”为避免重蹈商王朝灭亡的覆辙,周康王明确要求自己的官员不能酗酒,可谓是对他们下了一道“禁酒令”。
那么这道“禁酒令”的效果如何呢?
考古发掘显示,西周早期的贵族墓中仍然有大量的酒器随葬,宝鸡地区如戴家湾墓地、石鼓山墓地、竹园沟墓地等,其他地区如泾阳高家堡戈国墓地、鹿邑太清宫长子口墓、滕州前掌大墓地等,故而有学者认为这道“禁酒令”是失败的。其实不然。这些墓葬虽然随葬了很多酒器,但墓主并不是姬姓周人。琉璃河燕国墓地中出土的酒器数量明显比食器少,而燕国是召公的封国,召公是姬姓周人。因此,这道“禁酒令”的适用范围很有可能仅限于姬姓周人内部,非姬姓贵族并不受此令的约束。
周人禁酒,也并非彻底禁绝、滴酒不沾。琉璃河燕墓国墓地出土的克罍便是燕国第一代国君克自己铸的酒器,说明适当的饮酒仍然是被允许的。《尚书·酒诰》载:“饮惟祀,德将无醉。”意思是只有在祭祀时才可以饮酒,并且要用德来扶持,不要喝醉了。《酒诰》对饮酒的场合做了限定,并且限制了饮酒的量。由此可见,“禁酒令”实质是在姬姓周人内部限定饮酒的场合,减少饮酒的次数,控制饮酒的量。通俗的说,就是少喝酒。
周人颁布了“禁酒令”之后,开始探索自己的礼器制度。到西周中期,周人形成了鼎簋搭配的“列鼎制度”,鼎与簋都是食器。爵、觚、斝、觯、觥、尊、卣、罍、彝等酒器在西周早中期逐渐减少直至消失。中国青铜时代的礼器制度从商人的重酒转向了周人的重食。经过几十年春风化雨般的潜移默化,殷遗民终于抛弃了自己的酒礼器,融入了周人的大家庭中。用长时段的视野来看,周人的“禁酒令”无疑是成功的。
“少喝酒”不仅对于周人影响深远,对于当代人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酒驾肇事、醉酒误事、酒后失言、公职人员违规喝酒等新闻层出不穷,这些事件时刻提示着我们:警钟长鸣,殷鉴不远。
转载自 周秦故里矞矞陈仓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